恶意透支信用卡6万多元构成诈骗判三缓三
2016-10-13 15:04 | 来源: | 作者:

  亚心网讯(通讯员 陈铁军 王雪山)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章乐岗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章乐岗于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使用其所办理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发生连续违约透支,本息合计61833.44元(其中本金61521.79元、利息311.65元),工商银行自2015年3月开始,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催收,其一直不予还款。案发后,被告人章乐岗家属已向银行还清全部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乐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计涉案金额61521.79元超过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案发后其家属向银行还清全部欠款,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章乐岗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其家属向银行还清全部欠款,法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