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治理法治现代化:打官司不再“麻烦”与“忌讳”
2022-11-01 15:24 | 来源:未知 | 作者:bj责任编辑
近日,广西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某乙(化名)当庭向原告某甲(化名)赔礼道歉并立即删除发布的短视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某甲表示,“过去,我们发生矛盾小事靠自己,大事靠村委,很多时候不能让双方都服气,现如今,通过法院,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
某甲代理律师黄訸从事相关行业已有六年时间。黄訸介绍,在过去,中国乡村部分民众对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民众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化解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促使其学习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德保县城关镇百登村在数十年前,经常发生打架事件。百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韦其展表示,在当时,民众提到法院是畏惧的,村民之间出现矛盾,很多时候都是依靠“比拳头”解决。韦其展介绍,近几年,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大力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乡村民众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德保县人民法院院长卢靖介绍,近些年,德保通过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坚持巡回审判,织密司法服务网、推进乡村治理法治现代化、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及建立化解矛盾多部门联动服务网等方式增强司法公信力,深耕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民众更信任和依赖法治,打官司不再是“麻烦”与“忌讳”。
为解决在乡村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广西各地法院积极探索问题解决模式。2022年6月末,广西浦北县阮某经营的鸽场孵化种蛋因受台风影响停电,造成其经济损失5850元,要求当地供电局赔偿经济损失。该供电局以“时间停电是因台风影响造成的停电,属于不可抗力,且乙方未能提供现场坏死的损失物或第三方评估鸽子蛋坏死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赔偿的规定”为由提出异议,后该案件经过安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阮某无奈之下遂向浦北县“党建+法院+电力+N”电力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求助,要求立案帮助解决其争议纠纷案件。
通过浦北县“党建+法院+电力+N”电力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成功与供电局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结果。“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困惑已久的心结,真诚地感谢法院为民办实事的公平、公正与关爱。”阮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脸上满是笑容。
西南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蔡斐表示,法律下乡是近些年中国乡村普法的重要成效,对乡村这类传统情理社会,法律在真正的介入,所以法律下乡实际上是整个国家治理能力向基层倾斜,向农村深入的一种表现形式。司法部门的努力拉近了与民众间的距离,有效改变了民众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现象。他认为,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升,普法工作应注意法律语言与生活语言转换,让法律语言与民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帮助民众了解更多法律。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