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回应“研究生参加导师饭局猝死”:未劝酒
2017-01-20 13:31 | 来源: | 作者:

  扬子晚报讯(记者 万凌云)江苏大学一名研究生参加饭局后不幸离世,引起多家媒体关注。19日,江苏大学给扬子晚报发来《关于江苏大学学生史某某猝死善后情况的通报》。记者在通报中看到,目前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学校将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同时,校方表示将对个别媒体的多处不实报道,予以追责。

  学校通报全文如下:

  2017年1月15日晚,我校(江苏大学)研究生史某某参加导师课题组同学在校外举行的离校前聚餐活动,结束回宿舍后突感不适,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为猝死。现将善后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此次聚餐的一些细节,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经调查,此次聚餐为私人性质聚餐,共花费5634元(实际支付5630元)。15日中午,导师朱老师将现金6000元预支给学生,当晚22:03由学生通过支付宝支付,未开发票。

  2、当晚5桌人,共饮海之蓝(白酒)13瓶,一品苏黄养生态(黄酒)5瓶,特种兵(饮料)7瓶,并非个别媒体报道和转载的“25瓶白酒”。

  3、史某某的导师朱老师平时对学生关爱有加,深得学生爱戴。朱老师提供的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当天他特意嘱咐:“为确保聚餐安全,晚上博士穿插到每一桌,严格控制白酒总量。”20:30左右聚餐结束回去后,他又通过微信询问同学们是否安全返回宿舍。整个聚餐过程中,并不存在个别媒体所报道的劝酒行为。

  二、1月19日,史某某家长针对最近媒体报道其子猝死一事发出声明。声明对学校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积极协调处理表示认可,对媒体的不实报道给江苏大学和导师朱老师造成的负面影响及伤害表示歉意。恳请相关媒体不要继续转载,也请网民不要转发及恶意评论,让死者安息。

  三、对史同学的不幸离世,学校和学院领导、老师深感痛惜。通过与家长积极协调处理,目前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学校将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四、对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学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