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抛尸案被害人身份成谜 检察官借寻亲栏目锁定凶手
2017-01-18 11:00 | 来源: | 作者:

  18年前,两名外地女子来南京找工作,被人杀害后抛尸荒野(本报2016年8月7日《法治周刊》曾独家披露)。多年后,警方运用DNA等技术梳理陈年命案,发现嫌犯杜某。但嫌疑人到案后,由于无法确认死者身份,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锁链,不符合起诉标准。难道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法外?凶手最终是如何伏法的。1月17日上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检察官聂广来向扬子晚报记者披露了案件始末。 通讯员 雒呈瑞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晓林

  ●18年前的罪恶

  饭店老板起色心,酒后强奸杀人抛尸

  199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四),被害人姜某(女,时年37岁)带着外甥女翟某(女,时年17岁)从安徽芜湖到南京中华门扫帚巷劳务市场找工作。而当时在江宁开饭店的杜某因店里缺人手来寻择菜工,找到了姜某,应姜某要求捎带外甥女同去店里帮忙。

  到了饭店,杜某拿出过年剩菜招待姜某和翟某吃饭。席间杜某喝了点酒,动了色心,便支开姜某去买菜,乘机强奸了17岁的翟某。哪知这一幕被很快回来的姜某看到,杜某慌了,顺手拿了一把羊角锤猛击姜某头部。翟某一看舅妈倒在血泊中,吓得尖叫。杜某又以手臂扼住翟某的脖子,直到她没了气息。

  翟某和姜某死亡后,杜某借了辆车,将两具尸体分别抛在江宁和栖霞的一处公路旁。为防止血滴下来,在运尸前,杜某分别用塑料袋裹住了两尸头部。

  据检方透露,南京警方是在浦口的一处公交站台将杜某抓获归案的。刚到案时,杜某并不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直到第6次审讯才慢慢供认。直到归案,杜某也说不清二人来历,只知道女孩说的是普通话,而姜某的口音则是安徽或苏北一带。

  ●尴尬的局面

  嫌犯抓到了,却因证据不足无法起诉

  据检察官聂广来透露,1999年正月初五一早,先后接到群众报警,两具女尸被发现。警方认为凶手可能为同一人,该案被并案侦查。警方发现其中一名年轻死者生前有被强奸过的痕迹。然而,由于遗留线索太少,两名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此案一直悬而未破。

  直到2015年1月,警方运用DNA技术清理全市陈年命案时发现,年轻死者体内的一份DNA样片与本市一杜姓男子相吻合。随后,杜某被抓。

  可是,该案在移送检察院时,检方却发现,死者身份成谜,作案工具也找不到。为寻找相关证据,公安机关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侦查取证工作,但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聂广来说,这类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份、作案工具及原始案发现场都是极其重要的证据。可该案中,这三项证据无一具备。也就是说,嫌犯杜某一旦翻供,将没有其它证据加以佐证,执法部门会陷入被动。

  聂广来说,虽然17岁的被害人翟某体内的DNA样片与杜某的DNA相吻合,但这一证据并不能判定杜某对死者实施了强奸还是自愿性行为。

  而所谓的“案发第一现场”,如今已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门面,而且该门面几易其主,经多次装修,早已“物非人非”。

  因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南京检方检委会经研究认为,此案因证据存疑不符合起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