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一人大代表疑女友不忠 将月老砍成重伤
2017-01-10 17:13 | 来源: | 作者:

  记者近日从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唐山一区人大代表将月老砍成重伤”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该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16年6月12日,本报曾以《唐山一区人大代表将月老砍成重伤》为题报道了该案,唐山市丰润区人大代表、唐山市某拍卖行的法定代表人高长贺,疑女友不忠、出轨,于2015年9月8日凌晨将牵线的月老刘福增砍成重伤后逃跑,被全国通缉后,高长贺投案。

  刘福增告诉《法制晚报》记者,高长贺曾说和前妻离婚后忙于事业,孩子无人照看,于是他将自己公司的潘某玲介绍给高长贺。高长贺后来发现潘某玲与另一名男青年经常在一起跳绳,怀疑对其不忠,多次找刘福增从中调和。

  2015年9月8日凌晨两点多,高长贺打电话给刘福增,约他去高长贺的金字塔拍卖行谈事。

  刘福增以太晚为由推辞,“他污言秽语相激,我经不住纠缠答应见面。因为太晚,为安全起见,我妻子陈乃红一同驱车前往。刚到门口,一辆白色的车开过来,高长贺下了车,背着手快步走到我身前,扬起身后的砍刀朝我劈头就砍。”

  刘福增说他被砍到头部,鲜血迸流,转身就跑,右肩胛又被砍了一刀,摔跪在地,对方接着砍向他的头部、颈部,此时,陈乃红把高长贺拽个趔趄,刘福增起身逃脱,后来被妻子送至唐山工人医院抢救。经诊断,刘福增头部有刀伤5处,2处深至颅骨,造成颅骨骨折;颈部肩部刀伤4处,肩胛骨骨折,肩袖损伤;右臂刀伤2处,肌肉和肌腱断裂、桡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6年5月30日下午,唐山路北公安分局宣传科崔福震警官向记者确认了刘福增的伤情鉴定,并表示犯罪嫌疑人高长贺已被全国警方联网通缉。

  《法制晚报》记者从案发现场的一段监控视频看到,高长贺刀砍刘福增,整个过程持续不到2分钟。其间有一名身着连衣裙的长发女子从车上下来,刘福增称该人就是潘某玲,“我出于对朋友的关心,给他们牵线。没想到他们感情出现纠纷,却连累到我。”

  刘福增说,2016年5月26日,他收到了一封从唐山某学生公寓寄出的署名为“张瑜”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高长贺用钢笔写的亲笔信。

  “事发后,得知你住院且伤得很重,负罪感倍增,千不该,一时冲动把兄弟伤得那么重……”;“我们都是把面子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可现在,除了没了面子,你受了伤,我失去了一生最为热爱的拍卖师事业。”

  对于潘某玲,高长贺表示,“不想评价她……她若隐若现,像迷雾一样。事发后,她也曾向我表白心迹……但她不是我的贵人,不是要千里难寻的那个人……”

  在信的末尾,高长贺称,“老妈今年八十有五,老父亲也八十四岁,儿子明年也准备出国。公司事业我可以不要了,可父母家人的割舍,需要勇气!故请福增兄三思,给我一条生路,也不辜负身边朋友们的一片好意。”

  对此,刘福增表示,高长贺将他砍成重伤,涉嫌刑事犯罪,根本不可能私了,他只希望对方能尽快接受法律的惩处。

  2016年6月1日上午11时20分许,丰润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蔺副主任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称:该委员会于2016年2月29日作出同意唐山警方对高长贺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侦查期间,高长贺的区人大代表职务被暂时停止履行。

  2016年6月19日傍晚,逃匿9个多月的高长贺向路北警方投案。路北公安分局宣传科一名警官向记者透露,高长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6月30日,高长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日,该案有了新的进展,《法制晚报》记者从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获悉,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