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民房倒塌致2死 竟是河南飘来的气球惹祸?
2017-01-03 18:08 | 来源: | 作者:

辉县一气球飘失2年致江苏一间民房倒塌2死3伤?

  辉县一气球飘失2年 致江苏一间民房倒塌2死3伤?

  辉县市一家购物广场开业庆典,江苏省一间民房倒塌致使两死三伤。这看似毫无关联的两者,因为一枚飘失的气球,拉开了一场长达两年、距离700余公里的诉讼之战。

  “这份发回原法院重审的法律文书,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希望。”2016年12月23日,河南安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量贩)负责人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两家公司收到千里之外的法院传票

  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还要追溯到2014年。当年11月15日上午,在辉县市城区金城量贩所属购物广场冀祥店前人潮涌动,由安邦公司组织的开业现场庆典活动在雨中完美收官。令人错愕的是,半年之后,两家公司分别收到了来自700公里外的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的传票。

  2014年11月21日,在江苏省滨海县天场镇绿杨村,年仅8岁的赵铭在家门前捡拾到一个直径约两米的气球,好奇的他便将气球存放在家中玩耍。这枚气球下方系着的红色宣传条幅上印有“热烈庆祝金城购物广场冀祥店盛大开业”字样,与安邦公司制作的开业录像中的条幅一致。

  2014年12月11日17时30分许,赵铭和母亲、弟弟及两个堂妹在自家屋内玩耍时,房屋突然发生倒塌,母亲刘菊、赵铭、赵帅、赵娅、赵晶5人应声被埋压在屋内。尽管周围邻居、民警和消防人员全力施救,但赵帅、赵晶两名幼童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其余3人严重受伤。

  伤者及死者家属作为原告认为房屋倒塌是由于气球爆炸所致,而安邦公司和金城量贩是该气球的所有和使用者,在施放气球时违反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致使两人死亡,3人受伤。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安邦公司和金城量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定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7月,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2016年1月、4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该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对被告安邦公司、金城量贩价值16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

  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是高度危险物遗失造成的损害,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被告安邦公司没有施放气球的资质,被告金城量贩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原告刘菊、赵升、赵琳、魏翠作为监护人,对小孩捡拾气球放在屋里玩耍的行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减轻两被告的赔偿责任。衡平案件的实际情况,应由原告自行承担40%的责任。最终,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定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两死者)49.28万元,被告安邦公司赔偿原告(3名伤者)22.4万元,被告金城量贩赔偿原告(3名伤者)1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