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肝癌晚期向社会托孤:谁能收养我两个孩子?
2016-11-27 08:52 | 来源: | 作者:

湖南女子肝癌晚期向社会托孤:谁能收养我两个孩子?

刘福兰和她的孩子

  原标题:茶陵女子生命走到尽头!向社会托孤:谁能收养我的两个孩子?

  茶陵县的金星小区是一个廉租房小区,42岁的刘福兰就租住在这里。进入她家,发现杂乱的卧室里只有两张床、一台旧电视,墙上的霉斑疯长。刘福兰坐在客厅里,身上的桃红花色棉袄裹着她瘦弱的身躯,显得很肥大。

  因为患病的缘故,刘福兰面色蜡黄,皮肤干瘪。2个月前,她被查出了肝癌晚期,医生说,如果得不到很好治疗,她只能活两个多月的时间了。

  近日,刘福兰找到茶陵义工联合会,称想在自己去世前让好心人收养她的两个儿子——9岁的颜仟城和11岁的颜绎奇。

  舍不得孩子,她放弃了治疗

  “我不想最后一眼都见不到自己的孩子”

  1个月前,刘福兰从长沙湘雅附二医院回到了茶陵。出院前,医生对她说,“你在医院治疗或许能活得久一些”。她拒绝了,她舍不得在家的两个儿子。

  “我不想最后一眼都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刘福兰说,在医院里,她反复做着这样一个梦:她和丈夫还有两个儿子,围坐在家里吃着饭,有说有笑。可每到她要起身去拉着他们的手时,她就醒了。现实生活里,刘福兰的丈夫颜冬苟在颜仟城还只有5个月大的时候就去世了,死于肝癌。那是在2008年。

  颜冬苟去世后,留下刘福兰还有两个儿子,以及10多万元的债务。

  没有一技之长,带着两个孩子的刘福兰,在茶陵县城里打起了零工。她说,洗碗工、服务员、推销员之类的工作,她都做过。艰难的时候,她会选择三班倒的工作,这样,就能同时兼职两份工作。这两年,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三班倒,每月1200元。同时,她还兼着一份推销员的工作。两个儿子也很懂事,每个星期,每人只问她要2块钱零花钱,各自的成绩也一直保持在各自班级的前十名。

  她想将孩子送给好心人收养

  “我也走了,孩子怎么办?”

  一直以来,刘福兰都这样想:努力奋斗一些年,把家里的债还清,将两个孩子供上大学,自己就可以放心了。可没想到,病魔突然向她袭来。

  “没想到我也得了这个病,这是不是世事无常?”说到这,刘福兰摇头苦笑,眼角有泪。她觉得自己命苦,自己肝癌晚期,因为没钱不敢吃药,也不能出门赚钱,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

  说话间隙,刘福兰拿起了手机,看着手机屏幕上她和两个孩子的合照。照片里,两个孩子剪着寸头,皮肤黝黑,眼神纯净,刘福兰又笑了起来。

  刘福兰说,起初,她对孩子隐瞒着自己的病情。在长沙治疗时,她跟孩子说她外出找工作去了。但是,两个孩子终究从他们的姨妈(刘福兰的姐姐)那里,知道了自己的妈妈患病的事。刘福兰从长沙回来时,两个孩子就在家门口等着她。刘福兰说,当时她的心,就像被撕开了一样,“推开门的一刹那,就好想自己的命再长点”。

  从长沙回来后,刘福兰也曾想出去工作,但因身体原因未果。现在,她连下楼都没有力气了,然而她还是会努力地给孩子们做饭。

  “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都不在了,我也‘走’了,孩子怎么办?我只能求好心人收养他们。”刘福兰说,现在看着两个孩子为她忙前忙后,她心里就难受。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低下头,然后用双手一直摩挲脸,等难受平息。她说,如果自己保持心情开朗,或许能活得更久一些,陪孩子的时间也更长一些。

  她心里很慌,想给孩子多留一些钱

  “我也想陪着他们长大,可没办法”

  半个月前,刘福兰找到了茶陵县义工联合会会长周石文,想请他帮忙:在她去世前,给两个孩子找一个好家庭领养。

  “我听了她的故事,真的很震惊,是什么困难,会让一个母亲把孩子‘送’出去。”周石文说,茶陵县萤火虫助学小组很快就对刘福兰一家进行了专访。同时,义工们也联系了孩子的姑姑和姨妈,可她们并没有收养两个孩子的经济能力。

  周石文说,茶陵县义工联合会还指导刘福兰在社交软件里开展了轻松筹,目的是帮她筹集一点医药费,让她能入院治疗,看能不能让她陪伴两个孩子更多时间。半个多月时间下来,轻松筹已收到了40000多元捐款。

  另外,刘福兰的事很快就在她所在的小区里传开。一个星期前,这个小区的住户们自发为刘福兰捐款7000多元。晚报义工“开心姐姐”在朋友圈发出刘福兰的消息后,爱心人士罗金连和颜爱武女士分别捐了1000元。

  同时,颜仟城和颜绎奇所在的茶陵县解放小学,也为兄弟俩进行了募捐。此外,萤火虫助学小组也确定资助兄弟俩到初中毕业。

  对于这些资助,刘福兰说,她想给孩子攒起来。她说,她每个月的药费大概是4000多元,之前住院花了20000多元。如今,母子三人除了每月825元的低保外,再无任何其他收入。刘福兰心里很慌,她想给孩子多留一些钱。

  “我也想陪着他们长大,可没办法。”说着这话,刘福兰望着两个孩子,眼睛一眨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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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昨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收养法》第四条,不满十四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才满足收养条件。根据刘福兰的情况,她如果想要将两个孩子送养,双方应达成收养协议,并且收养人要达到收养条件,而且要在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备案。

  收养人要达到的收养条件包括: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并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据悉,目前民政部门也对事实孤儿采取了救助措施:未满18岁的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600元,直到其18岁止。

  收养孤儿要走哪些程序?

  1、孤儿监护人同意

  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

  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