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路口从10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请自备!请相互转告!”近日,朋友圈疯传一条这样的信息,不少驾驶员都开始互相询问是否真有此事。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官方获悉,高速公路交警一般不会对小型车辆是否安装有车用灭火器进行专门的检查。不过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架确实很重要,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罚款、扣分的传言不属实
高速交警表示,最近“上高速不带灭火器会被罚”的消息流传,虽是谣言,但在车上配备和正确使用车载灭火器是每一个驾驶人应该具备的安全行车常识。
高速公路交警一般不会对小型车辆是否安装有车用灭火器进行专门的检查。但针对客车、旅游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就要重点检查是否安装车载灭火器、三脚架等设备,灭火器是否过期。因为上述车辆法规有明文规定,车内强制装备灭火器。
高速交警表示,随车携带灭火器确实很有必要。而三角警告牌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是常备物品,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在车后摆放一个反光三角牌可警示后方来车,避免追尾事故。
另外,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的车辆,可处以200元罚款,但不记分。假如车辆在发生故障后,没有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处摆设三角警示标志,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可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消防部门提示,选择灭火器也有要求,请大家注意啦。车载普通的干粉灭火器是汽车自燃后的第一个消防员,每辆小车上都能带个小型灭火器。选择灭火剂容量为2000克左右的车载灭火器最合适。因为1000克灭火剂大概只能喷15秒,2000克差不多可以喷射20秒至30秒。车辆着火后的黄金灭火时间也就大约10来秒,除去反应时间,2000克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