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入室盗窃起色心 强奸后逼女主“谈心”
2016-07-15 21:21 | 来源: | 作者:

  案件和近期发生的相关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串并案分析侦查,尤其是根据受害人反映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及衣着外观进行比对串并。

  就在“6·25”案发后第二天,商城路分局辖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根据受害人朱某反映的情况,犯罪嫌疑特征与“6·25”案件嫌疑人十分相似。专案组随即调取“6·26”入室盗窃案的相关视频材料,并最终锁定了一幅体貌特征比较清晰的嫌疑人照片。“根据两起案件受害人的描述以及通过视频监控研判出的信息,可以判断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所为。”专案组决定全力寻找视频中锁定的可疑男子。

  随后,专案组根据“6·26”案发后嫌疑人逃离轨迹,结合“管城”视频监控中心调取的60G相关视频信息,昼夜查看,对嫌疑人顺线追踪。经过连续奋战,专案组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准确划定在管城区南大街与南学街交叉口附近。

  为了快速抓获嫌疑人,专案组迅速将掌握的嫌疑人图像及相关逃跑信息通报给分局指挥中心。6月29日凌晨1时左右,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平台发现犯罪嫌疑人再次出现在南大街与南学街交叉口附近时,及时调度正在巡逻的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将该嫌疑男子抓获。经现场突审,嫌疑男子袁某对其实施“6·26”入室盗窃案件供认不讳。

  据了解,嫌疑人此前当过装卸工、医院护理工,因盗窃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未婚。受害人反映,嫌疑人对其施暴后,还逼迫受害人与其聊天,嫌疑人还自称此前女友曾被上司“撬走”,因此要报复社会,并威胁受害人不能报案。

  据商城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刘成晓介绍,入室盗窃比一般盗窃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因为入室盗窃在遇到被人发现、追捕时极易有可能转变成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恶性暴力犯罪,所以为了减少和避免自身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对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尤其夏季是钻窗入室盗窃的高发期,晚上睡觉一定记得关好门窗,如遇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