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小轿车发生追尾 “驾驶员”年仅15岁
2016-07-04 16:20 | 来源: | 作者: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程午鹏)15岁少年驾车上路出了事故,不仅车被扣,车主还可能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前日,思明交警大队通报近期两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暑假即将来临,一定要管好车辆和车钥匙,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

  与别人车辆追尾

  “驾驶员”竟未满18岁

  6月24日晚上9点多,磐基酒店门口附近,两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思明交警大队的交警到现场勘察,很快明确了事故责任——后车“驾驶员”郑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看到郑某一脸稚嫩,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他支吾着拿不出来。经过交警检查,郑某年仅15岁,是一名在校学生,还没到申领驾驶证的年龄,也不可能有驾驶证。

  按照相关法规,交警当场将车辆暂扣,开出无证驾驶的处罚单。

  因好奇驾车上路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程某今年17岁,辍学后跟父母来厦门打工。5月22日晚上11时许,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经过溪岸路附近,遇上了民警设卡盘查。

  程某没有驾驶证、还驾驶机动车上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交警当场将车辆查扣,并按照无证驾驶开出罚单。

  据交警调查,程某当天趁着父母不在家,跟一名驾车的朋友出去玩。程某好奇心切,想试试开车,朋友经不住软磨硬泡,换了程某驾车,没想到,车还没开出多远就被民警拦下。

  正调查车辆来源

  可吊销车主驾驶证

  记者从思明交警大队了解到,郑某和程某均为未成年人,尚未达到申领驾驶证的年龄,他们驾车上路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但鉴于郑某和陈某尚未成年,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目前,思明交警大队已经通知两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及车主接受调查,并对车辆来源进行调查。

  交警介绍说,如果车主涉嫌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车主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此外,交警还会到郑某所在的学校,通报这起违法行为,要求学校加强相关教育。

  【提醒】

  家长应管好车钥匙

  据思明交警大队统计,今年1月1日至今已查处四起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除了家长对车辆、车钥匙监管不严外,也有朋友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驾驶的情况。

  临近暑假,学生放假在家,少了学校和老师的监管,容易出现未成年人因好奇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保管好车辆和车钥匙,不要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否则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在暑假前对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警示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