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三名干部违规办子女婚宴被处分
2016-07-01 00:38 | 来源: | 作者: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纪委昨天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这3起案件都来自延庆区,都因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被处分。
这3起案件包括,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季晓冰,2015年10月1日与亲家在龙隆昌食府为子女合办婚宴,违规邀请单位班子成员及下属总计38人,收受礼金19000元。其间,季晓冰还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其管理对象广播电视中心转播站站长杨胜利代其邀请部分单位同事;杨胜利在2015年9月下旬,利用工作时间采取当面通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分多次代季晓冰邀请本单位同事参加季晓冰女儿婚宴,造成不良影响。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季晓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警告处分。
延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兴,2015年11月27日在延庆华风温泉大城堡为儿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受单位班子成员及下属礼金23100元,造成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吉兴党内警告处分。
延庆区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容所所长刘东生,2015年8月13日在口福居酒楼为女儿举办回门婚宴,违规邀请单位19名管理对象参加,收受礼金9700元,造成不良影响。经龙庆峡管理处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东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