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孩子被坠落花盆砸死 涉事住户大门紧闭不回应
2016-06-22 22:11 | 来源: | 作者: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花盆就是从六楼的一处露台坠下的 制图吴玉涵

  6月20日傍晚,临近下班,一场突如其来并伴随着雷雨的“妖风”席卷宁波。风雨中,大部分宁波市民这一夜过得相当凉快,可鄞州区集士港李师傅一家,遇到的却是灾难……

  当天傍晚5点50分许,李师傅的孙子在小区附近,被6楼坠落的一只花盆砸中,不幸身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德馨园小区。

  小区位于鄞州区集士港商贸路和日葵路交叉口附近。小区大门外东侧,是一排店面房,不少居民围在一起,议论着前一天发生的惨剧。

  在德馨园64号店面房门前,记者看到地上有一盆摔碎的铁树,陶瓷花盆已经四分五裂,整棵铁树连根被“剥离”出花盆,横在一旁,地上还有些花盆碎片。

  小店店主

  孩子就在眼前被砸中,就像一场噩梦

  方阿姨是旁边一间小卖部的店主,孩子就在她眼前被砸中。

  虽说事情已经过去一天,可方阿姨至今还没有回过神来,“我一天饭也吃不下,衣服也没有洗,整个人都丢了魂一样。”

  当天傍晚6点不到,方阿姨正在店里忙活,突然外面天一下子暗了下来。

  “风一下子很大,外头的伞棚都快要被吹倒了。”方阿姨店面门口有把遮阳伞棚,还有些桌凳也放在外面,她于是连忙招呼老伴,把东西搬进屋子。

  就在这时,猛地听见旁边一声巨响,开始以为是旁边什么东西被吹倒了。回头一看,店铺东边两三米处,一男子趴在地上,口鼻不停有血冒出,旁边还停着一辆儿童乘坐的电动玩具车,“我当时觉得很奇怪,这男的怎么玩着玩具车就摔倒了,还流鼻血了。”仔细一瞧,男子身边还有个小男孩,两三岁的样子,和男子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顾不上收伞,马上过去抱起孩子,看见他流了点鼻血,怎么叫也没反应,身子还会微微抽搐。”方阿姨当时脑子一炸,失声喊道:“天哪,怎么办,怎么办!老头子快点报警,救命啊!”正往屋里搬东西的老伴王师傅听到呼救后连忙奔出屋子,慌慌张张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当时雨很大,方阿姨把孩子抱到屋檐下。旁边那个男的应该是孩子父亲,当时情况还好,自己还能站起来,不过好像被砸懵了,只是呆呆站着。

  过了没多久,小区里开出一辆小轿车,一男一女从车里跑出来,“那个女的对我说把孩子给她,他们送去医院。”方阿姨说,女子还问她借了把雨伞,“我撑起雨伞对她说快点去医院,孩子不要淋到雨。”

  从听到花盆砸落到伤者被送走,方阿姨就像做了一场梦,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当看到店门口一只破碎的花盆静静躺在地上时,方阿姨这才回过神来,花盆很有可能是“罪魁祸首”,之后她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他们电话打来说孩子已经死了,我当时眼泪就流出来了,真的好可怜。”说到这里,方阿姨有点止不住眼泪。

  这只“杀人”的花盆是哪户人家的,方阿姨夫妇并不知情。

  记者从附近居民口中得知,花盆是从6楼掉落的,当时正摆放在露台边沿,一共有两只,事发时一只掉到露台里边,而另外一只则径直从露台上坠落,砸中行人。记者随后来到六楼,居民口中所说的这户人家大门紧闭,无人回应。

  孩子爷爷

  儿子一直念叨: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在小区里,记者找到了男孩的爷爷李师傅,他正好带儿子从医院赶回家。

  李师傅一脸憔悴,从事发当日到昨天,他粒米未进,手不停地在发颤。

  李师傅的孙子已经21个月大了。当天下午3点多,李师傅带孙子在小区里遛达,下午5点左右,儿子下班回家,看见爸爸车子,孙子兴高采烈地跑过去。

  “回家后我就烧菜了,儿媳妇要六点多到家,我儿子就和往常一样抱着孙子出门散步。”饭烧好后,见儿子还没回家,眼看外头狂风骤雨,这父子俩出门伞和手机都没带,只拎着一部玩具车,李师傅放心不下,带着雨具出门寻找。

  一连找了好几圈,平时儿子经常去的地方找遍了,还是没找着。随后,李师傅接到老伴电话,“她说快点去医院,出事了!”因为出门穿着拖鞋不方便,他一脚甩开拖鞋,往集士港中心卫生院跑去,就在医院门口,李师傅看见一辆警车呼啸而过往医院大门驶去,这时他感到了问题严重性,冲进抢救室,找到了戴着氧气罩的孙子,可此时,医生告知他孩子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之后,李师傅得知当时儿子抱着孙子正往家里赶,路过事发地点时,孙子被六楼掉落的一只花盆砸中,儿子只是擦到脸部。

  现在,李师傅儿子的情况也很糟糕,嘴巴被花盆擦破,缝了四针,虽说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但李师傅说,儿子精神状态极差,事发时所有细节都想不起来了,现在只是一个劲地在家里来回踱步,口里念叨着:“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去年12月的时候,我就提醒过物业保安,说沿街六楼这户人家花盆位置太危险了,就架在露台边沿,也没有护栏保护。”李师傅说,他每次抱孙子经过此处时,都会加快步伐,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在自家身上。

  昨天下午,记者从集士港派出所得知,责任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下一步将以过失致人死亡处以刑事拘留。

  请尊重他人生命 谨防坠物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随着城市空间的日益紧凑,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空悬挂物如广告牌、空调机、花盆等也随之增多,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

  警方提醒,在大风天气的多发时期,商家店铺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匾、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以防万一。

  遇到大风天气,市民要提前做好防范,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是否牢固,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报警;大风天外出时,不要在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有悬挂物的居民楼及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此外,市民在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尽量选择安全地点暂避,以免发生意外。(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