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查处12名在民生领域违法乱纪干部
2016-04-25 02:33 | 来源: | 作者:

  新华社合肥4月24日电(记者徐海涛)安徽省纪委日前通报了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2名在发放国家粮补、优抚救助款、征地补偿款等方面违法乱纪的干部被查处。

  青阳县丁桥镇财政分局原局长方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32.5万元,个人得款22万元。南陵县三里镇政府民政办原主任何孔良伙同他人或单独侵吞优抚、救助金等18.6万元,其个人分得15万余元。

  濉溪县百善镇茶安村茶安西组原组长谢士亮、原会计谢好明利用协助开展测量、统计及上报被征地补偿清单等工作职务之便,通过伪造被征地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方式将部分村集体土地虚列在自己名下,分别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20910元、31365元占为己有。灵璧县下楼规划所原所长陈锋违规收取村民建房费16.2万元,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不严、工作失职,发生多户村民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而并未改造的现象。

  颍上县黄桥镇小集村党支部书记宋家奎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殡葬改革工作职务之便,采取以罚代葬的方式,收受20名殡葬户现金共计17.4万元,并将其中13.3万元占为己有。

  据了解,目前这12名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公职等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徽省纪委通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