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手续要怎么办理?
2015-07-29 07:22 | 来源: | 作者:

    异地离婚手续要怎么办?诚世调查为您解说:
    一: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五: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诚世调查公司总结一条案例是这样的:张女士说:“我和我先生结婚完全是因为小不懂事,那时候怀孕了,他就花了五百拿一张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叫人家办的结婚证,现在小孩子都三岁了,因为他是四川的,而我是湖北的,所以生完小孩,我就把女儿带到我家来抚养,而他则去广东打工,现在都三年了,他从来没寄过一分钱给我用,现在甚至都有两年没有联系了,现在为了小孩子,我想离婚,可是手续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还有小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诚世调查建议:如果他下落不明,可在你的地方起诉离婚。如果他在广东经常居住一年以上,并且你有证据的话,你可以在广东起诉离婚。其实最好协议离婚,时间少成本最少。
    那么异地离婚手续要怎么办理?诚世调查专家认为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办理。如果起诉离婚并且一方假如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